【5.15全国“经侦”宣传日】快来Get这些知识,守护您的“钱袋子”!
2020年5月15日,
是全国公安机关第十一个
“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
为了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文明君带大家一起学习这些知识,
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常见的经济犯罪形式
一非法集资
视频来源:平安肇庆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形式和手段层出不穷,蒙蔽人民群众,损害人民利益,为了避免伤害,我们必须提高对非法集资的认识,保护自身财产不受损失。
温馨提示:远离非法集资,不做非法集资的传播者!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传销
非法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取得利益。
以发展会员、加盟等名义要求您缴纳资金、购买产品、发展下线,并以下线所缴纳的资金或销售额为报酬依据的,均涉嫌传销违法犯罪,请提高警惕。
温馨提示: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110或12315向公安、工商部门举报。
三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温馨提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真实身份和对方履约能力。在合同签订时应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律师咨询。
多图读懂经济犯罪形式
请各位市民
提高警惕,擦亮双眼。
如被骗请保持理智,
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肇庆文明网 杜沁瑶 综合
资料来源:平安肇庆、平安恩施、图说临汾
编辑:杜沁瑶
审核:坤坤、邝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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